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作者:ghc  时间:2016-03-15 点击数:

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教政法[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两法修正案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步入新阶段。

  两法修正案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重对两部法律中有关教育方针、教育基本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着力解决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两法修正案的发布和实施,将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各地、各高校和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修订和完善教育法律对于依法促进和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意识与观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法修正案作为推进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提高自觉性与主动性,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紧抓好。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各地、各高校要将两部法律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规划,与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新修订两部法律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利用多种媒体,组织专家、相关方面代表等,深入解读两法修正案的内容,同时向社会全面宣传两部法律发布实施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成就,为推进依法治教营造良好氛围。

  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的领导干部要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等机会,带头学习新修订的两部法,特别要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内容,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在教育系统分期分批开展新修订两部法律的相关培训,切实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住重点,切实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各地、各高校和部内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两法修正案作为当前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要注重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清理、修订完善相关的法规文件。各地、各高校和部内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要根据两法修正案,全面清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与两法修正案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要抓紧启动修订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保证两法修正案实施后,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与法律保持一致。

  2.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两法修正案对教育方针、培养目标做出了重要修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据此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的内容与方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加快推动相关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两法修正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的进展与需要,提出了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双语教育、继续教育、教育信息化、国际化人才等一系列新的重要教育法律概念,完善了办学体制、高等学校经费筹措机制等法律制度与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统一思想认识,完善相关制度,依法深化相关改革,使法律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理顺政府与学校关系。两法修正案明确了国家及各级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普及学前教育、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职责,完善了高等学校设立审批制度、评估制度,健全了依法行政的法律规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同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法定职责,健全配套制度。要依法建立健全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许可程序;改革对高等学校的评估与管理方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5.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各地、各高校要依据高等教育法修正案的规定,结合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进一步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高等学校要落实法律要求,建立健全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完善公开机制。在2016年年底前,要组织开展对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及评价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的全面评估,督促高等学校依法办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6.改革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对教育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多种教育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了教育部门的执法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适应法律规定的变化,切实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保证能够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教育法律秩序。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法修正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报送我部政策法规司。

教育部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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