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1日起实施

作者:ghc  时间:2009-05-01 点击数:

为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造就业机会,规范高校学生与毕业生见习活动,广东省3月1日起颁布施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必须按一定比例接收大学生实习和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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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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