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督导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中心 时间:2022-06-01 点击数:
各位督导员:
为做好本学年度本科教学督导员的考核与评优工作,根据学校2022年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本科教学督导考核与评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考核
1.督导员填写考核登记表。督导员如实填写2021-2022学年度督导员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学年考核登记表》(附件1),提出自评等级意见,交督导小组组长,汇总后于6月14日前转督导办复核。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12日(即第15周末)。
2.督导办复核。督导办对各位督导员提交数据进行复核,无误后,于6月16日反馈给各督导小组。
3.督导小组建议。召开全体会议,提出本小组督导员建议考核等级。
4.组长会议提出等级。督导组召开组长会议,综合督导员该学年工作情况,提出各督导员的学年考核等级,确定优秀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的督导人数不超过9人,于6月19日前完成学年度考核,填写《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督导考核工作量汇总》(附件2)给督导办。
二、职能部门考核
1.提名“优秀督导”。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人会同督导组组长、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于6月23日前对考核优秀的督导员进行评审,提名“优秀督导”3人。
2.公示。提名“优秀督导”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日,到期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工作要求
1.考核与评优过程中需执行回避制度。
2.请各位督导员在“学校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提交听课信息,以免工作量统计错误,影响考核与评优结果。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学年考核登记表》
2:《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督导考核工作量汇总》
本科教学督导组、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5月30日